张纪中被前妻公司指控“涉嫌职务侵占”,双方回应 此前曾有多次纠纷
摘要:
导演张纪中被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下称美猴王公司)指控涉嫌职务侵占800多万元一事引发关注。11月5日,美猴王公司工作... 导演张纪中被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下称美猴王公司)指控涉嫌职务侵占800多万元一事引发关注。
11月5日,美猴王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网上所传“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日前在北京经侦报案称张纪中涉嫌职务侵占”一事属实,目前朝阳经侦已受理并完成初步账目调查,正处于调查阶段,暂未明确立案时间。
据扬子晚报报道,张纪中在回应此问题时表示,这个100%属于前妻诬告,协议离婚多年,前妻持续不断骚扰诬告,前妻樊馨蔓曾诉至湖南法院被拒绝立案,现在来北京经侦,北京经侦没有立案,“全部是栽赃陷害诬告”。
美猴王公司:
警方已受理此案,正在侦查中
近日,有自媒体博主爆料称,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在北京经侦报案,指控张纪中涉嫌职务侵占。
天眼查App显示,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张纪中前妻樊馨蔓,张纪中任董事、总经理,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影视策划、影视文化项目投资等。
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北京美猴王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通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樊馨蔓共同持股。
11月5日,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所传“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日前在北京经侦报案称张纪中涉嫌职务侵占”一事属实,目前朝阳经侦已受理并完成初步账目调查,正处于调查阶段。
该工作人员称,湖南美猴王影业于2025年9月在北京公安朝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提供了张纪中涉嫌职务侵占的全部证据,金额巨大。朝阳警方对此案非常重视,多次调查,已经受理此案,目前正在案件侦查中。
▲樊馨蔓在微博上公开了受案回执
▲受案回执截图
樊馨蔓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2010年湖南美猴王公司成立之后,“张纪中再三与樊馨蔓和财务人员强调,不允许樊馨蔓过问公司财务”。樊馨蔓认为,这为张纪中持续以工作为由转移、侵占公司资金埋下了伏笔。
美猴王公司投资人在2023年已经在山西刑事报案,因为区域问题没有受理。张纪中在美猴王公司任职期间“利用总经理职务之便转移到他控制的公司、独资的公司、他个人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庞大”,因此2025年在北京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纪中:离婚多年,前妻不断骚扰诬告
双方此前曾有多次纠纷
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多种方式未能联系到张纪中本人回应。
据扬子晚报报道,张纪中在回应此事时表示,这个100%属于前妻诬告,协议离婚多年,持续不断骚扰诬告,她曾用这个由头诉至湖南法院,被拒绝立案,现在又来北京经侦,北京经侦也没有立案,因为全部是栽赃陷害诬告。“去年600万案件也属于诬告,本来是替公司支付剧本费,剩余款项退回公司即可,她非要诬告,最终民事判决按照捋顺关系去判决处理,让我先把全额备用金的(部分)退回公司,再让我另案起诉公司,把我替公司支付的剧本费追回,不是她对外栽赃的情况。”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双方离婚后曾有多次纠纷。
据红星新闻、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张纪中曾在网络公开发布与樊馨蔓的离婚协议,将樊馨蔓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子女抚养情况、财产及分割情况以及其离婚协议的隐私信息非法公诸于众。樊馨蔓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个人隐私,未经同意被公布于众,严重损害个人隐私,以及损害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将张纪中告上法庭。
2023年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央视原著名导演樊馨蔓,状告著名导演张纪中隐私权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樊馨蔓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并支付相关费用。
2024年8月1日,据人民法院公告网、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张纪中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致歉义务,樊馨蔓(张纪中前妻)申请强制执行。公告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张纪中曾发布微博将《离婚协议书》公开至网络,内容包括原告樊馨蔓的出生年月日及住址、原被告子女的情况、双方财产的分割情况等原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被告的行为构成隐私权侵权。法院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公证费用998元、律师费5000元。
据天眼查,案件流程信息显示,张纪中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5万余元。
2024年8月4日,张纪中发文回应,称自己在法院判决后就主动履行2.5万元款项;至于对方要求道歉,自己没有接受,最终法院选择在一家纸媒上公布案件判决结果以代表本人执行道歉要求。
同时,据大象新闻报道,张纪中曾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起诉樊馨蔓,该案于今年3月、4月曾多次开庭。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